宠物医生误诊怎么赔偿?
首先,误诊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两类。 前者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造成的疾病治疗结果;后者系指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
两者区别在于,前者的过错属于违法性的范畴具有可归责性,后者的过错属于非违法性的责任,包括疏忽大意(如不认真检查、诊断失误)与过于自信(如错误实施手术、用药不当)两种情形。 在我国,无论是医疗事故还的医疗差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
其次,对动物诊疗行为的规范有别于人类诊疗活动,主要体现在《畜牧法》中,该法明确了执业兽医师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同时规定,不得给牲畜使用禁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提供假药、劣药。根据上述条款,如果兽医未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使病兽受到不必要的损失的(如误诊而进行不必要的手术等),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责任的追究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1.行为人违反了兽医诊疗准则。所谓“违反诊疗准则”,一般包括下列情况:擅自进行某种检查或诊治、在不具备相应资格或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业务、违反无菌技术进行操作或其他导致医疗事故的情况等等。
2.损害事实的存在。这是构成医疗事故发生的前提。
3.医患双方存在法律责任关系。这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履行义务(提供医疗服务)的前提,也是其承担责任的基础。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或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医疗救治,也有权就其损失向责任人主张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情形下,患者是与医疗机构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直接与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发生联系,当发生争议时,被告一般为医疗机构而非个体医务人员。
4.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方的违规诊治行为是引起患者病损的原因,它应当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负责。一旦查明医方确有违规行为且此行为与患者的损害有因果联系,就可以认定医方应对患者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