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浪狗哪个部门管?
按照“养犬管理”这一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城市区域内的犬只管理通常由公安部门主管。同时,畜牧兽医、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卫生、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犬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在具体管理实践中,通常由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登记、违章养犬以及违法经营犬只行为的处理,同时捕杀狂犬、野犬。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违章占道售犬行为以及犬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理。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犬类的免疫、监测、发证和疫情调查处理以及犬类留检场所的卫生防疫。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的管理和犬伤患者的救治,同时对人患狂犬病疫情进行监测、调查和控制处理。